中超球员海外脑死亡,国内体育险不足。
毛思怡撰文,张钦编辑,对于足球运动员郭嘉璇的意外情况进行了详细报道。
在被西班牙当地医院判定为脑死亡后,18岁的国安梯队球员郭嘉璇在家人坚持下被转运回国,继续接受治疗。据报道,至今北京足协和国安俱乐部并未向球员家属提供意外发生时的录像及保险单据等关键信息。
今年1月,为备战全运会,北京足协抽调了郭嘉璇所在的国安梯队前往西班牙马德里集训。不幸的是,在2月6日的一场训练赛中,郭嘉璇被对方球员膝盖击中头部,送医后被诊断为颅内出血过多,几天后被认定为脑死亡。
国内对脑死亡的认定标准与西班牙不同,因此家属选择转运回国治疗,但高昂的转运及后续治疗费用让家庭负担沉重。如果球员有购买境外运动意外保险,可以部分减轻这些费用。然而,事件发生后,关于球队是否为球员购买了境外运动意外险的疑问引发了公众关注。
据报道,北京足协曾被质疑未给球队购买境外的运动意外险,仅以普通的境外旅游险替代。然而,《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中,北京足协工作人员否认了这一观点,但并未正面回应保险问题。
据知情人透露,球队出发到西班牙前曾向球员收取签证费,费用高于官方收费标准。如果按照之前的费用计算,用于购买保险的资金可能非常有限。而市面上的境外旅游险产品普遍将“参与职业体育活动及高风险运动”列为免责条款,无法赔付职业或半职业运动员在境外产生的意外伤残或事故。
针对海外参赛或训练的运动员投保方式,有业内人士表示,通常有购买专业的境外运动人身意外险和购买境外旅行人身意外险并特别约定一项包含“境外运动意外伤害”的条款两种方式。然而,由于运动员风险概率更高,境外运动保险的保费也相对较高。
目前国内关于“足球运动伤害”的保险产品较少,足协或体育管理部门也未给出具体的投保标准。俱乐部大多以集体保单形式为球员投保,但保障范围仅限国内日常训练及比赛。直到2022年《体育法》修订后,才出现体育保险相关的法律条款。然而,对于在海外组织比赛的情况,《体育法》中关于应当与参与者协商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仍显模糊。
在欧美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虽然也没有明确的运动员境外投保标准,但基于完善的保险市场和民众的投保意识,俱乐部、运动协会或个人会自主选择投保。在国内,运动员的保险更多是俱乐部出于自身需求和法律规定的考量而购买。
另一方面,职业联赛的保险要求相对更高。以英国为例,英格兰足球总会推出了国家比赛保险计划,由协会指定保险公司及产品,规定俱乐部必须购买的险种和最低赔偿金额标准。而国内的中超、女超等职业联赛,其比赛章程中通常只要求球队提供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对于业余球队来说,日常训练中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如果球队没有为球员的日常训练购买保险,一旦出现严重意外,后果只能由球员自己承担。而对于职业球员来说,保险更是不可或缺的保障。
然而,目前国内运动员保险产品的问题在于产品跟不上需求。无论是足协发布的规程还是其他管理办法,都没有对保险险种及额度做具体要求。俱乐部购买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多数情况下取决于俱乐部愿意拿出的保险成本和投保人对保险的认知。因此,不同俱乐部的球员从保险中获得的保障程度大不相同。
此外,研发针对运动员的保险产品需要大量数据支持。我国体育商业保险起步晚,缺乏数据积累,导致保险公司难以提供定制化的保险服务。与足球运动伤害相关的保险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最大的问题仍然是保险产品的研发。
未来要推动体育保险的完善,需要国家政策引导和体育、保险行业从业者的重视。只有当数据积累到一定程度,保险公司才能更好地评估风险、确定保费和保险额度等关键因素;只有当相关法规更加明确具体时才能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出更符合运动员需求的保险产品为运动员提供更好的保障;只有当全社会都重视运动员的保险问题时才能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