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评议第11期:朱辰杰手球不判点,中乙误判红牌漏判点球
雷速体育在5月14日发布最新消息,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完成了本赛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这次评议主要针对近期的中超和中乙联赛中的六个判例进行讨论,这些判例均来自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过严谨的评议,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判例一为中超联赛第11轮的一场比赛,梅州客家与上海申花之间的对决。比赛第45分钟,梅州客家10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传球时疑似与上海申花5号队员的手臂发生接触。视频回放中并没有清晰证据证明这一点,且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即使存在接触,由于申花5号队员手臂张开且无法预判球的反向运动,不应被视为手球犯规。因此,评议组支持和尊重了当时裁判员及VAR不介入的决定。
判例三同样来自中超联赛,青岛西海岸与深圳新鹏城的比赛。在比赛第45分钟,深圳新鹏城9号队员在做倒钩动作时与青岛西海岸6号队员发生接触。经过讨论,评议组认为虽然接触发生,但双方都试图争抢球权,深圳新鹏城队员的动作虽鲁莽但未构成严重犯规,裁判员出示黄牌的决定是正确的,VAR未介入也属正常。
中乙联赛的判例中,广西蓝航与成都蓉城B队的比赛尤为引人注注。广西蓝航9号队员在比赛中因手臂击打对方队员颈部至头面部被红牌罚出场。评议组从视频中无法看清具体动作和力度,但认为其动作带有暴力性质,应视为严重犯规,支持裁判员的决定。
而在温州俱乐部与广东铭途的中乙联赛比赛中,广东铭途39号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的争抢并未构成犯规,裁判员的判罚存在错误。此外,贵州筑城竞技与成都蓉城B队的比赛中,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在可预见的情况下仍使用过分力量危及对方队员安全,应视为严重犯规并出示红牌,但裁判员却只出示了黄牌,这也被评议组认定为漏判。
综上所述,这次裁判评议工作对中超和中乙联赛中的几个关键判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尽管有部分错漏判的出现,但也体现了足球比赛中的复杂性和裁判员工作的难度。希望通过这样的评议工作,能够促进裁判员的专业水平和足球比赛的公正性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