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评议:助裁误判,陕西vs辽宁越位进球有效。
在5月6日晚的评议会上,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的评议组对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近期赛事中的判罚进行了严谨而详尽的评估。经过缜密分析,总计七个判例的复盘结果引起了评议组的关注,所有判例均来自各俱乐部的申诉。
首先,针对中超联赛第10轮深圳新鹏城与天津津门虎的比赛判罚,评议组普遍认为,在比赛第48分钟,虽然双方队员在争抢过程中有接触,但深圳新鹏城20号队员的动作并未对天津津门虎37号造成明显的犯规影响,因此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对于VAR未介入的情况,评议组也给予了认可。
在另一场中超联赛的比赛中,天津津门虎9号队员在罚球区内与深圳新鹏城16号队员争抢后倒地。经过VAR介入后,裁判员在重新审视后决定不犯规,取消罚球点球并以角球恢复比赛。对于此决定,评议组多数成员则建议应在更改为坠球重新开始比赛,以保证比赛流程的规范性。
转战中甲联赛,第7轮深圳青年人队与南京城市队的比赛中,南京城市20号队员在罚球区内与深圳青年人7号队员争抢后倒地。在第二助理裁判员的协助下,裁判员做出了攻方犯规的判断。对此,评议组多数成员表示支持,认为双方在争抢过程中存在拉扯动作。
然而,对于陕西联合队与辽宁铁人队的比赛判罚,评议组一致认为第一助理裁判员明显失误,认定陕西联合33号越位在先并判定进球无效的决定是错误的。这一决策受到了普遍质疑和反对。
在两个中乙联赛的比赛中也有不同的情况发生。广西恒宸队与广东铭途队的比赛中,广东铭途5号队员的防守动作虽然轻微且未影响对方继续前进和带球,但被判为犯规并出示黄牌。对此,评议组认为裁判员判罚有误。而在贵州筑城竞技队与广州蒲公英队的比赛中,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的突破动作与广州蒲公英队员的防守动作存在争议,但裁判员最终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和处罚。
最后,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比赛判罚的评估工作。针对上述判例及社会高度关注的判例将积极展开深入评议并对外公布结果,对错漏判的裁判员也将作出内部处罚措施。此次评议工作的目的在于统一裁判标准、提升裁判队伍整体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这些努力确保未来比赛更加公正、公平、规范。中国足协期待与社会各界共同为中国的足球事业添砖加瓦、持续推动其发展壮大。